合肥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奖励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毕业生创办社会组织可获得贷款支持……昨日,合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社会组织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据悉,合肥社会服务“1+4”政策已出台两年多,对推进社会服务领域改革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此轮修订主要针对四个配套政策。
根据新增条款,合肥每年安排市级财政100万元社会组织联合会竞争性奖补资金,对发挥培育孵化和桥梁纽带作用、成绩突出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给予奖补,打造“百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合肥还鼓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社会组织,经民政部门登记后,可向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申请不超过5万元委托贷款支持。
对到合肥社会组织社会服务人才见习(实训)基地实习的大学生,每年实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按每个基地不超过10人、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给予实习补贴。
在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以3年为周期,引进和培养10名左右社会工作领军人才、50名左右社会工作高级管理人才,分别按照每年10万元/人、2万元/人的标准予以扶持。
此外,为鼓励合肥市社会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通过中级和助理水平考试的,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助,并将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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