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轮驱动”战略,大力实施五大专项行动,鼓励和吸引大学生来开发区工业企业创业就业,更好地聚集和发挥人才智力带动作用,切实解决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问题,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统计并正常纳税的工业企业。
二、适用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各类成人院校及自考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查询到学历信息),与工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45周岁以下,目前在职在岗,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且实际工作半年以上的大学生。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四、补贴时段
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每半年发放一次。
五、加强领导
(一)成立小组
开发区成立工业企业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屈秀杰
副组长:丁福三、宁东、张文学
成 员:解刚、张晓燕、张德富、刘玉东、刘阳
(二)责任分工
经贸发展局负责宣传组织动员和申报企业的统计初核工作,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材料的具体审核、公示和提请领导下组会议审议等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发放管理工作。
六、申领程序
(一)提出申请。每年7月份及次年一月份,由大学生所在企业代为办理补贴资金有关申领手续,向经贸发展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资金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资金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
4.有效身份证明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工资花名册等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审核。经贸发展局对工业企业资格情况审核后,由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对大学生学历、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花名册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名单,在管委会办公楼大厅、官方网站、开发区工业企业微信群及主要工业企业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文件公布。
(三)资金发放。财政局按照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意见,将创业就业补贴资金拨付到大学生所在企业,由所在企业打卡发放到大学生本人,严禁截留克扣,企业发放结果及时向开发区经贸局反馈。
七、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必须据实报送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取消其资格,并责令退还已领取的补贴资金,在全区通报。
八、附则
1.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网页链接:http://www.fyinvest.gov.cn/a/zhengcefagui/20171010/952.html
CONTENT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