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大家对海南就业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知多少?下面为你详细解说海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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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登记
对前来报到或者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就业服务,力争在离校前获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并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前后的跟踪管理,切实保证服务不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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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
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全日制高校海南籍毕业生,以及海南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参加为期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活动,给予每月最高不超过800元补贴。对见习期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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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具有本省户籍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至用工单位的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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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补贴
我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加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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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
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可申请岗前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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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费数额(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66%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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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以及我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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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
职业中介机构推荐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功就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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