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落实各方责任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这对企业发展、个人创业、困难群体再就业等方面来说,无疑都是一个利好的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基,更是社会的稳定器。在今年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增大、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稳就业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对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开展有政府补贴的培训,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
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压紧政策措施的“实”,放大受惠对象的“宽”,提高扶持力度的“大”,强调政策协作的“合”,意在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和用工稳定,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结构调整可能带来的风险,保持就业规模和就业局势稳定,夯实保障就业的底线基础,同时推动创业创新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7月3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六稳”政策,把“稳就业”摆在首位。随后,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措施接连出台,切切实实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这个“最大民生”的高度重视。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促进就业上要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当前尤其要根据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把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压紧压实,确保完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在稳定就业局势基础上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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