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政府设立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资金”5000 万元,专项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资金扶持。各市政府也设立不低于 500 万元的大学生创业资金。高校毕业生可向各级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省教育厅建立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搭建系统平台、提供指导和服务。高校毕业生有创业项目可申请进入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各级创业基地进行项目孵化,并享受其提供的相关政策和服务。
(3)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不足的 ,还可以到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各市设立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政府规定的微利项目的,可以享受财政贷款贴息。
(4)省内高校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素质和能力,建立校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在校园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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