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时起,攻略在手,落户不愁
2018年海口市落户新政策及条件一览
海口落户新规:适龄退休老人可随子女落户海口!
随着一年一度旅游旺季的到来,来海南过冬养老购房需求的依旧还是有很多,当然,要购房就要先人才引进落户,这样就能享受和当地人同等的福利啦。按照主席“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重要指示,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扎实推进海南建设,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份详细的人才引进落户资料,帮大家理解海南《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圆大家一个琼户梦!!!
重磅!海南落户新政策,符合这些条件即可落户
日前,为适应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海南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引进人才及人才落户渠道,并规定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本省新引进人才落户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实施前的引进人才尚未办理落户的,可参照本《办法》申请落户。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引进(调入)人才落户,按现行调动落户政策执行。
《办法》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才,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办法》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办法》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本市县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办法》同时明确,引进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要求各有关部门应完善人才落户工作机制,简化优化办理程序,开通人才落户绿色通道,为人才落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不得增设额外条件和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引进人才办理落户。
有关部门应开通人才落户绿色通道
《办法》强调,规定中所涉及年龄、劳动合同期限、工资性收入等条件计算的基准日为申请落户之日。申请落户时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一经审查发现,责任方为用人单位的,将用人单位列入本省不诚信企业黑名单;责任方为拟引进人才的, 对该个人不予办理落户,已办理落户的,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办法,各有关部门应完善人才落户工作机制,简化优化办理程序,开通人才落户绿色通道,为人才落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不得增设额外条件和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引进人才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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