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政府手段调配引进的人才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大量的人才是通过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吸引、留住和用好人才的主体作用,来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此,《行动计划》有这样几个设计:
第一,大力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一流的平台集聚一流的人才,在这方面,《行动计划》专门写了几条,包括在中央支持下建设航天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5大平台;包括争取国字号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欢迎国家级科研院所整建制迁入或建设,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或区域性总部落户海南。目的就是通过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集聚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带动全省人才队伍整体建设。
第二,大力集聚各类重点产业企业。企业是人才需求最多的用人主体,能否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关键是看几十万家企业的岗位需求有多少、所提供条件是否有吸引力、人才是否有用武之地、个人价值能否得到体现。《行动计划》专列一条,特别强调要积极推动海南6类重点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通过综合招商、项目带动、团队引进,大力集聚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成长性的企业,重点引进符合海南产业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合、与国际接轨的用人制度。同时还特别强调要积极引进众创联盟、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机构,将提供最高1000平方米的3年零租金创业场所或最高500万元租金补贴,通过各类园区、企业、创新基地等载体来集聚人才。
第三,支持各类人才自主创新创业。海南建设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给各类人才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鼓励各类人才在市场的广阔舞台上一展身手。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一方面为各类人才来琼创业提供支持,比如创业人才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200万元、最长5年期限的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可在入驻园区申请100平方米以内、3年内零租金的办公用房;另一方面又为科技人员离岗创业进行松绑,允许其在事业单位保留身份、人事关系、社会保险3年,通过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让有志于创业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安心创业。
最后,海南还将加大荐才引才激励力度,充分发挥高校、医院、园区、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引才主体作用,对引才绩效突出的给予奖励,比如成功引进大师级人才或团队的,按50万元/人、200万元/团队标准进行奖励;对成功引进杰出人才或团队的,按10万元/人、50万元/团队标准进行奖励。企业招才引智投入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投入成本视为当年利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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