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涵盖了九条主要内容,分别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等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作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
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实施意见》提出了六大方面具有广州特色的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包括了42条新政,主要涵盖了九大主要内容,分别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等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作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
在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广州将高水平建设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围绕广州珠江两岸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业商圈。
为加大重点行业、企业的服务力度,广州将研究制定特殊人才和特殊艰苦行业从业人员入户政策和计划,加大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单位紧缺人才入户计划,为先进制造业及金融、航运、高铁、航空等市支持发展的行业引进紧缺人才。同时,还将新增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补贴。
而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三条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打造粤菜师傅培训平台,建设粤菜烹饪技能人才重点和特色产业,开展技能标准开发和评价认定;开展粤菜师傅职业技能竞赛,提高粤菜师傅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打造乡村粤菜美食旅游,拓展粤菜美食就业创业渠道,探索“粤菜师傅+精准扶贫”新模式。
二是将返乡创业的创业者(经营主体),纳入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范围。
三是以穗港澳青年为重点对象,加强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等面向穗港澳创业者的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实施意见》扩大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涉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补贴对象范围,不再限定为本市生源或在穗高校毕业生,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所有高校毕业生。
同时,提高广东省派遣到广州市参加“三支一扶”服务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市财政补助的每人每月生活补贴标准从800元提高为2000元;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另外,广州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高校建立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站,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等服务,拟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在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农村家庭、城市困难家庭开展技能培训攻坚行动,对入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全日制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
为了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广州还将深化“就业携行计划”,在街道(镇)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以社工就业辅导服务为核心、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办、专业社工负责具体实施的就业援助服务模式,主动提供心理辅导、家庭辅导、就业小组活动和在职支援等个性化、专业化的就业服务,帮助重点援助对象实现市场化就业。
CONTENT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