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9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一次性2000元。按照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浙江省: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6类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自愿申请,审核通过可获得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6类人分别是: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
江西省:《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标准: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与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广东省: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消息,决定结合广东省就业形势和政策,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政策规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5年内。
陕西省:陕西省西安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放宽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规定,凡是符合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条件内容: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2.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海南省:海口市2019年实施的人才落户新政进一步放宽落户的学历、年龄等条件,将学历范围扩大至应届高校和职校或海外留学归国毕业生。《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每月2000元,购房补贴每年2.4万元/年。40岁以下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每月1500元,购房补贴每年1.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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