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函〔2019〕104号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你们关于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
附件: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要求,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做好规划协调、政策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制定家政服务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促进家政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医保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以邀请其他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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