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放对象:
(1)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中的以下六类贵州籍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⑤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2)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中的以下两类外省籍毕业生: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3.如何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高校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并应提供以下材料:学校申请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的报告、公示情况、学校统一出具的毕业生《学籍证明》、《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20年度)》(附件3,含EXCEL电子版)、《各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附件4,含EXCEL电子版)以及困难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有关材料。各级人社部门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对学生信息进行核实,确定补贴发放名单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院校,再由各院校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全部发放到毕业生银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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