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优惠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7、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首违免罚”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只给予警示告诫,帮助大学生创业者纠正,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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