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先落户后就业
一、毕业三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一)认定条件
1、学历认定: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结果为准;
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认证结果为准。
2、毕业时间认定:以上述认证结果记载的毕业时间为起算时间,申请之日在毕业三年以内(以月为计算单位)。
(二)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横琴派出所户籍窗口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39号
窗口服务电话:0756-8648310
二、毕业五年内双一流大学(含原985大学、211大学)、世界排名前5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一)申请条件
毕业五年内的双一流大学(含原985大学、211大学)、世界排名前500大学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珠海市以外的人才即可申请迁入横琴新区。
▲珠海市以外的人才指:符合上述条件且户籍关系在珠海市以外的各类人才。
(二)申请及联系方式
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
http://rc.hengqin.gov.cn/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地址: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窗口服务电话:0756-8841168
联系人:谢小姐,林小姐
02 已在横琴就业人才核准便利入户
(一)申请条件
横琴新区用人单位员工符合《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珠府〔2017〕6号)及《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目录(2019年版)》规定的人才、本单位无集体户口及员工本人和配偶子女在珠海市区无房产三个条件的可申请迁入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商务局、金融局或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横琴办事处的集体户口。
详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目录(2019年版)》
(二)申请及联系方式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
https://zhrsj.gov.cn/zhrsClient/login.jsp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地址: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窗口服务电话:0756-8841168
联系人:谢小姐,林小姐
03 横琴人才扶持政策
一、租房和生活补贴
根据 “升级版"《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到横琴新区工作的各类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可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硕士、学士分别可获得15万元、6万元和3万元。
符合《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和《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还可叠加享受相应补贴,博士最高可获40万元,硕士可获7.9万元,学士可获4.3万元补贴。
(一)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翻译为“院士”,具体的机构名称以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为准),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广东“珠江人才计划”、“特支计划”入选者,珠海“英才计划”顶尖、一类、二类、三类人才入选者以及发达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补贴。
(二)紧缺专业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15万元补贴。
(三)硕士,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给予6万元补贴。
(四)学士,或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3万元补贴。
(五)取得高级国家职业资格的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给予2万元补贴。
二、特殊人才奖励
在横琴新区登记注册或经营纳税的企业、机构中工作,或者在横琴创业或提供独立个人劳务,在横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个人所得20%~40%的奖励。
三、高层次人才领衔项目扶持
对由符合标准的高层次人才领衔的专家团队来横琴自贸试验片区创业发展,且领军人物将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所创(领)办的企业中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专项扶持(原则上每家企业只扶持1名领军人物),分两期拨付。
四、优胜团队无偿研发费资助
横琴新区每年举办一届面向全球的创新创业大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竞争性评选优胜团队,给予研发费无偿资助。其中,特级优胜团队资助1亿元,一级优胜团队资助5000万元,二级优胜团队资助2000万元,三级优胜团队资助1000万元。
五、博士后专项扶持配套
给予在站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10万元的个人生活补贴,出站后留在横琴新区工作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连续在横琴新区工作满3年的,再一次性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
六、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一)创业资助
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在横琴新区注册并成功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后的1年内可申请个人创业资助一次性资助5000元;团队创业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资助2500元,每户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二)创业奖励
横琴户籍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横琴新区登记注册一年以内的企业(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成功创业后吸纳3名就业人员(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除外),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创业奖励金,每增加1人,再奖励2500元,每家用人单位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在横琴新区注册并成功创业的,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创业者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初创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租金补贴
在横琴新区注册并成功创业的,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租金补贴,按租赁经营场地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0元(不足1个月不计算;租金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数计算),每年最高补贴8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创业小额贷款贴息
在横琴新区创业并办理创业登记的,创业者在本市创业小额贷款经办银行获得创业贷款的,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根据吸纳就业人数(不含申请人),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增加贴息额度,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创业贷款在规定的贷款贴息额度内,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六)担保费补贴
本市创业小额贷款经办银行确定的各类担保机构为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提供有偿担保的,可给予一次性担保费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双方约定的担保费用(担保费最高不超过担保贷款金额的3%)据实给予创业者一次性补贴,每笔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七、珠海英才计划
人才朋友们除享受横琴新区提供的人才待遇,还可享受市级“珠海英才计划”,包含“顶尖人才引育计划、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实施海外留学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实施港澳人才发展支持计划、人才安居工程、公共服务保障”等全方位的资金和服务保障支持。
(一)经评定为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享受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还可申请200万元、14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或选择按与政府各占50%的比例,分别购买16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我市最高上限的5倍。
(二)新引进4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给予每人25万元生活补贴。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博士后留(来)珠海工作给予50万元住房补贴。
(三)通过创新创业大赛评选、专家评审和企业自评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现代产业领域企业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类青年优秀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引进45周岁以下正高级和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给予企业新引进入户的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硕士、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每人发放3.8万元;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40周岁以下技师每人发放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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