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更大力度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创业,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对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专科400元/月、本科70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900元/月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此次政策升级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补贴条件降低,由原先参保满一年后才可申领改为即参即领,按月发放,政策门槛更低,兑现更加及时;二是补贴标准提高,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补贴金额分别提高了160%、168%和135%,引才力度更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市企业工资较低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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