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容易产生的就业法律风险
一要警惕心太急问题
由于市场岗位的紧缩导致就业会比较困难,所以毕业生的心态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很多毕业生是考虑到等考研成绩出来之后再找工作,结果现在考研成绩和复试的时间都往后延迟,所以很多毕业生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要找到一份工作,那么此时的心态就会非常着急,而毕业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工资待遇的互相对比,所以很容易掉进一些非法公司的陷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网上发布的关于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被引入到犯罪深渊的例子多不胜数。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用人单位要求的工作内容就是帮公司拉客户,吸入资金,待遇不只有工资、奖金还有业绩提成,干好了一年收入几十万都不成问题,而大学生中金融财会等热门专业的学生要注意,千万不可太过相信非法用人单位的话走上犯罪道路。
二要警惕试用期问题
如果毕业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非常顺利地从投简历到面试到最终确定入选名单,用人单位录用的时间非常快,招收的实习生特别多,明显超出了同等规模用人单位的用户需求,而且试用期特别长,同时还包括考核期、培训期等一系列规定时,这时候建议毕业生多长心眼、多家对比。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特别是中小企业会不可避免涉及到裁员的问题,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讲用,老员工的人力成本明显高于用应届大学毕业生的人力成本。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并且还要从大学生拿到毕业证之后计算。如果我们以2020年7月拿了毕业证才算试用期,六个月之后用人单位才告诉你不合格,此时对毕业生的影响是极大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很有可能告诉学生,现在是非常时期,所以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遇到这样的情况请毕业生一定要留心,很可能用人单位只想赚取应届毕业生的廉价劳动力度过用人单位的困难期。
如果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先培训再上岗,且培训不通过定为不合格,不能入职培训的,很可能他们是通过培训收取培训费,且利用政府的培训优惠政策从政府补贴中获益,培训结束之后只招收极少数的人员,但更多的是培训之后就没有了下文。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企查查、天眼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看,与此同时也可以询问之前已经离职的员工,如果发现企业大量裁员之后大量招收应届毕业生,那么就要警惕,很有可能出现成为廉价劳动力的情况发生。
三要警惕违约金问题
现在就业市场上存在一些合法的公司做一些非法的事情,比如利用学生的自负心理和虚荣心,通过高职位高薪水引诱大学生求职,然后利用法律漏洞采取各种手段迫使大学生主动辞职,指控毕业生违反了合同,要求毕业生赔付高额的违约金。从2005年开始,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违约金的金额被限定在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和你签合同的时候提供了明显高于同等规模、同等性质行业的薪资标准,这时候你一定要多长心眼,比如本科生在该行业的薪资水平平均一般是5000元左右,但突然该用人单位和你签合同时给你1万元,这明显高于了平均水平,要引起警惕。
四要警惕新型工作贷
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会存在有的用人单位以现阶段不方便接受线下培训为由,要求入职者必须进行线上培训,在线上培训的过程中诱导毕业生在第三方贷款网站上进行贷款,通过贷款缴纳培训费,最后以培训不合格为由拒绝毕业生入职,用人单位与贷款公司赚取人头费。最终会导致就业者人财两空,还要背负还贷的利息。
五要警惕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
随着疫情的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式会更加朝着线上进行,此时企业在进行用工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对于不必要在现场进行工作的一些岗位内容,要求劳动者在线上进行办公。这种趋势的出现会导致大量出现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产生。虽然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但要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这种非全日制的用工方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约用人单位人力成本,因为这种方式只需要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即可,而其他的如,基本的养老保险,基本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要由劳动者自己以个人的身份进行缴纳。
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中终止用工,并且不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小时的用工方式。如果说公司录用了一名非全日制的员工,安排其每天工作八个小时,每周工作三天,其实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加班,就算一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了24个小时,那么员工仍然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范畴,当然加班要是以偶尔加班还是以经常加班的判定,可是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如何界定额外与经常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和依据,这就会导致用人单位很有可能签订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但是却要求劳动者做全日制员工要求的工作内容,也有可能在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结束之后,要求和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名为受疫情的影响需要轮岗轮休缩短工时,而实际上是在降低用工成本。
所以如果毕业生因为疫情的影响暂时只能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一定要注意风险。第一:除了有工伤保障,无其他保障;第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虽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各项劳动权益,这其中当然包括了婚假、产假、医疗期间的福利待遇,但是由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实际上是无法享受到婚假、产假、医疗期的待遇的。第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不计算工龄。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之后,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是可以拒绝签订的,再如非全日制用工要转成全日制的员工,工龄不连续计算,也不能以小时折算,应该重新起算工龄。
二、疫情下如何做好风险防范
一是法律意识
毕业生可以在签订合同之前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在求职的过程中哪些情况是违约的,哪些情况是政策允许的,真正做到懂得法律遵守法律使用法律。
二是证据意识
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确认劳动关系争议;第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福利待遇争议;第三是未签署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第四是变更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第五是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第六是工伤职业病的争议;第七是保密和竞业限制的争议;第八是服务期的争议;第九是关于招退工的争议。关于劳动争议的相应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书面证据,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证据。
1、书面证据。可以收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者其他工资发放的记录,最好要有单位的盖章,包括职工花名册,可以在社保局的网站上,或者到社保局去打印自己各项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也可以去收集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证件,比如说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要有用人单位的盖章。还可以收集招聘时候填的登记表、报名表、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有自己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相应的一些书面材料。如果以上材料无法收集到原件,可以采取复印或者拍照的方式进行收集。
2、证人证言。可以邀请同事出一个书面的证言,同事出书面的证言必须要注意的是出具这些证言的时候,一般需要当庭作证,需要证明同事本人和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3、录音录像证据。有些劳动者可能什么书面证据都收集不到,那就需要劳动者去创造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和拍照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双方劳动关系事宜的录音、拍照,最主要是拍摄。如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上下班的情况,领导公开宣布加班的录音录像、电话录音或者是微信等等,微信截图也可以。
三是维权意识
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时候要注重保护好自身的权利,注意向学校亲友去寻求帮助,加强沟通,要警惕各种就业陷阱,提高防范能力。也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维权时要注意:第一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第二是可以起诉,但是在诉讼前必须要进行劳动仲裁。劳动者如果对仲裁的结果不服,可以在15日之内那么提起劳动诉讼。
不管2020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发生什么样的就业变化,应届毕业生都应该提高法律意识,辨别就业陷阱,增强维权能力,只有这样在就业大潮的变化中才能更加有定力、有能力去面对人生将要面对的种种困难和问题。
资料来源:根据北森生涯“春风行动”线上课程“抗疫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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