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条件
加分政策在国考,特别是跨省份国考的考生是最有竞争优势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加分政策没有统一规定,但是大体上加分的政策都是类似的,细数各地公务员考试加分的项目,大致是针对为以下几类人群:
1.拥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当年10月。
比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职位除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四项目人员以及受聘到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的考生亦有加分政策。
2.少数民族考生
每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都会有一些考生,因为是少数民族而享受了加分政策,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此外,报考省直单位、西宁市、海东地区所属职位的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在职教师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各地省考中,关于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也是“因地制宜”,情况不尽相同。在竞争激烈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如果能享受到该项政策,无疑是拉近了你和公务员之间的距离。
3.烈士子女、配偶,或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也规定了烈士子女,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初级士官,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具体职位的加分政策以官网公告为准。)
其他满足加分政策的条件
目前关于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政策,以上三类人员之外的各位考生,也有一些加分条件。可以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看看是否满足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
1.参加过西部计划
如果你在应届毕业的时候参加志愿服务的西部计划的期限已经满了,此时,你报考公务员,并且当地的部门对你考核成功,你也是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资格的。
2.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过一年及以上
首先你在毕业时就被选拔在基层事业单位服务过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时间,且你在这个时候报考公务员,如果当地的人事部对你的考核成绩达到了合格的分数,你就具有公务员考试加分的条件。
3.报考民族自治地区或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针对一些报考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由当地的管事部门自己决定。但是最后公务员考试加分情况需要公布出来,并且需要进行档案备份。
4.可能加分条件:退役军人
关于退役军人的加分政策,国家或各省级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没有统一规定,建议仔细查看公务员考试公告和职位职位说明,或是报名时咨询相关招录单位,以相关招录单位的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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