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毕业生,最新就业政策看过来!
一、各级党政机关、企业、招生入伍、升学、基层就业、事业单位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文件提出:
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
扩大基层就业规模。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出台改革措施,允许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
扩大招生入伍规模。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大力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文件提出:
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以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并及时发布调整后的笔试面试时间等信息。聚力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到现代农业、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建立校企合作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对接。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平台,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创业平台建设,举办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和支持更多毕业生自主创业。
积极引导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各地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配合兵役机关落实好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今年征兵工作部署,针对毕业生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动员和重点征集。
加大高校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力度。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挖潜创新、统筹调剂等多种方式加强编制配备,招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到急需教师的高中和幼儿园任教,落实应届公费师范生全部入编入岗,补齐缺口满足发展需要。
持续推送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时收集发布国际组织招聘信息,组织开展专家讲座、训练营、国际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拓宽实习任职渠道。
增加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扩大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主要向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倾斜。扩大今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规模,主要由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向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向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和预防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应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护理等专业倾斜。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提出:
要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湖北省事业单位可以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
要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及早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增加就业机会。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集中发布;要有针对性地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
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对今明两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
二、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优先灵活就业的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文件提出:
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加快制定和完善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措施。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促进“双创”和增加就业的独特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各类城市创优评先项目应将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状况作为重要条件。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引导平台企业放宽入驻条件、降低管理服务费,与平台就业人员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培训的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文件提出: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优化就业服务。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
《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文件提出:
组织网上就业大市场。联合举办“2020届高校毕业生全国网络联合招聘——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24小时365天招聘活动);优化网上就业服务。建设“互联网+就业”智慧平台,丰富和完善线上业务办理相关功能,加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网站链接与信息共享,鼓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网络进行供需对接。积极推动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强化线上就业创业指导。充分利用各类国家、省和高校教育资源,开发、共享一批线上就业创业精品课程和就业创业讲座视频,方便毕业生点播观看。
加强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启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大规模线上跟踪调查;适当延长毕业生择业时间。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就业签约时间,及时为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和录取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文件提出:
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开展就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发布机制。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视情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笔试已经结束的推迟面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要及时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求职心理疏导,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和高校心理学教师,推出一批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心理热线。
推广优化线上招聘服务。暂停举办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组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加快向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归集共享,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
四、就业毕业生的扶持和帮助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文件第提出:
加大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就业支持。建立农资点对点保障运输绿色通道,支持湖北省组织农业生产。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省倾斜。做好湖北省疫情解除后的就业工作,加大资金、政策、项目倾斜,开展专场招聘和专项帮扶。维护就业公平,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按照《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提出:
强化湖北等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湖北高校招募规模。配合有关部门,增加中央基层项目在湖北高校的招募计划。更大力度扩大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举办面向湖北高校以及湖北籍学生的专场网上招聘活动,高校要协调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同时,高校要全面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等毕业生情况,实行分类帮扶和“一人一策”动态管理,优先推荐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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