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清单
4月18日,北京市人社局首次公布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主要政策清单,政策主要以“降、返、补”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此次公布的政策清单包括北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支持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政策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等。
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北京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
北京还对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企业,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税收,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此外,北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市登记失业和农村就业困难等人员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在支持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方面,北京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分三档发放标准为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技能操作且履行失业保险缴纳义务的技术工人,享受平均1500元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
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方面,北京实施返还失业保险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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