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才政策简介
一、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顶尖人才。给予引才企业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给予个人最高400万元薪酬补贴和200万元购房补贴。
领军人才。给予引才企业最高200万元的经费资助,给予个人最高120万元薪酬补贴和100万元购房补贴。
双创人才。给予项目单位最高500万元经费资助,给予个人最高40万元薪酬补贴。每年开展“赢在济宁”创业大赛,获奖项目6个月内来济宁落地并实施转化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经费。
青年人才。对“十大产业”企业、医院、科研院所和市属学校新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十大产业”企业新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十大产业”企业新聘用的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鼓励企业加强现有人才的再培养,对获得我市紧缺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的学费补贴。
济宁市创新实施“优才计划”,市事业单位面向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
技能人才。企业职工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每人20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给予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最高30万元奖励。
二、创新创业平台扶持政策
自有创新平台。企业新认定国家级平台,给予100万元研发支持,3年内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建设补助。支持企业建设“人才飞地” ,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全职聘用人才同步享受市内政策。
新型研发平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办新型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
公共技术平台。建设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信息等17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大型仪器、科技数据等资源共享。
引才中介平台。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企业引才发挥关键作用的组织或个人,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措施
安居:在济宁高新区建设人才服务园和国际人才社区,全市企业高层次人才均可申请入住。
落户: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均可在济宁城镇落户,济宁籍毕业生回乡自主创业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
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高端人才可享受医疗保健、生活安居、配偶就业、休闲度假等23项“绿色通道服务”,并配备服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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