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河南将每年由政府出资购买1000个左右基层岗位,总计购买10000个左右岗位,吸纳本省高校毕业生就业。
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由政府购买的岗位是指乡镇、行政村(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岗位。
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由基层岗位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与其签订相关就业协议,并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提供相应的岗位待遇。其中,每月岗位基本工资标准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外,专科生不低于1500元、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不再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经考核合格,工作时间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时可连续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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