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是什么?
答:如果是本省户籍且进行了失业登记,需要看符合哪类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残疾人员;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民。
2.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哪几类?
答: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以及厂办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3.并轨改制下岗职工,解除关系证明丢了怎么办?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以携带档案及原企业的招工录用手续到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局进行核实认定。
4.关于低保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低保认定时间与进行失业登记时间有先后吗?
答:只要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保障类别为“城镇低保”),且距最近一次失业登记时间在1年(含1年)以上即可,不分时间先后顺序。
5.重度残疾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吗?
答:就业困难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如您具备劳动能力可以先进行失业登记,然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即可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6.什么条件符合零就业家庭?
答:城镇居民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2人及2人以上)均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没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
7.土地被开发商占了,属于失地农民吗?
答:原承包耕地(包括水田、旱地)全部被县及以上政府征用且用于公共基础建设的,可认定为失地农民。
8.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过,退出后还可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吗?
答:符合条件可重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9.到哪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答: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的社区(街道)线下申请,还可以通过吉林就业创业网线上申请。
10.城镇常住人员参加两年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用人单位参保吗?
答:用人单位缴纳或个人身份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均可。
11.有工商营业执照,还能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答:被用人单位录用、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等途径实现就业的,无法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2.过去从事过个体经营,近几年一直未经营,可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扶持吗?
答:如果本人工商注册登记尚未注销,无法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如何申请社保补贴?
答: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或通过就业创业网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如果女达到45周岁,男达到55周岁,可享受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如果不满“4555”,可享受3年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目前我省各地基本按实际缴费的50%给予补贴。
14.大学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吗?
答:对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被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5. 以前被企业吸纳享受过社保补贴,现在灵活就业还可以享受吗?
答: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例如:
(1)如初次申领补贴是“4555”人员,享受过1年社会保险补贴,现在仍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剩余年限的补贴。
(2)如初次申领不满“4555”人员,享受过1年补贴,现在就可以享受剩余2年补贴。
(3)如初次申领是在2008年12月31日前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即使享受3年补贴期满,达到“4555”仍可再次享受5年补贴。
16. 享受过税收减免政策,能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吗?
答:凡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符合条件均可申领社保补贴。享受过税收减免政策不影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17.如何确定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
答:可以到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或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受理部门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18.中小微企业招用哪类人员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
答:中小微企业招用2020年度应届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享受就业补贴。
19.企业招用成人自考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吗?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成人自考类不符合规定。企业每吸纳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800元补贴,每户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
20.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哪里办理,准备什么材料?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符合条件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或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或人才服务机构)对企业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签署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此项政策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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