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
《通知》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给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重点关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针对性地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明确湖北省事业单位可以面向湖北省高校的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
二是及早发布招聘公告并扩大信息发布范围。
《通知》要求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及早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增加就业机会。同时,为了方便高校毕业生查询招聘信息,要求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集中发布;并且要有针对性地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
三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
为助力艰苦边远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通知》再次明确,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
开展“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举措,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通知》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通知》特别提出,对今明两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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