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各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在澄迈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要求及待遇
拟招聘澄迈县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澄迈县2020年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考核招聘对象为2013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安排到澄迈县的“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并且服务期满、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目前仍在乡镇基层一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违反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8:00至10月22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请登录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chengmai.hainan.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澄迈县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报名表后,到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岗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相应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请携带原件审核)及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4张。
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限过后不再接受应聘者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报名截止后,招考岗位未能开考(无人报名)的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其它岗位,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一律不得改报。
(五)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到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岗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者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并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不限定开考比例。
(一)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者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录用。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应聘者出现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的加5分,服务期限满1年的加1.5分,最后按总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优先挑选岗位。
(二)面试考核内容。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的内容。
(三)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资格复审和考察按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公示和聘用按照1:1的比例确定。应聘者放弃体检与考察或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一)资格复审。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数和考核人选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二)考察。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考察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请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拟聘用人选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工资列入财政全额预算。本次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我县乡镇继续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方能调动。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定向考核招聘由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和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如有疑问,由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和澄迈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对违反定向考核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投诉电话:0898-67629219;0898-67615288。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四横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四楼
附件1:澄迈县2020年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澄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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