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以下简称“东方实验中学”)创办于2019年9月,位于有着“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美誉的海南省东方市,地处市区康福路,紧邻海南西环高速、西环高铁,交通便利,校园占地面积约368亩,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学校是西南大学和东方市人民政府联办的一所现代化、高水平、高品位寄宿制公办完全中学。
因学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211工程”师范大学或“985工程”综合性大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毕业生考核招聘14名中学教师(注: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根据合作办学协议精神,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由东方市人民政府委托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重庆西南大学基础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场地安排
对象为“211工程”师范大学或“985工程”综合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毕业生。本次招聘采取校园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在西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院校设现场招聘点或参加伯乐校招网组织的线下招聘会开展招聘工作。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就近选择招聘点参加招聘会。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中学教师14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5名、英语5名。(详细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教育情怀,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态度端正,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队协作意识强。
(二)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211工程”师范大学或“985工程”综合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学科岗位相一致,且同时具有应聘学科所需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毕业时应具有相应证件)。岗位具体应聘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目前为特岗教师或我市在编在岗的人员;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公告在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官方网站(网址:http://jcjyjt.swu.edu.cn/)发布,并通过伯乐校招网(网址:https://www.bolexiaozhao.com)、东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jyj/xxgkml/)推送,本次招聘程序由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各个环节的公告也将在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官方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招聘动态将在西南大学基础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jcjyjt.swu.edu.cn/)发布。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27日(共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4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分两种途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途径报名:
(1)手机扫描二维码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相关信息。
(2)在伯乐校招网报名,按照发布的应聘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及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招聘岗位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②每人只能报考本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中的一个学科岗位,网络报名时请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信息有误,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③报名和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④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名称须与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
⑤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编号;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可填写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填写“正在办理中”选项。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招聘点现场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各招聘点材料递交时间见后续公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学业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注意:还未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应聘人员暂不提供);
4.近期1寸证件照4张(背面用圆珠笔按“应聘岗位 姓名”格式标注本人信息,不要涂抹不清);
5.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好的《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并与其他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递交,袋面写明应聘学科岗位、姓名;
7.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注意:在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答辩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材解读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时间定于1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考核成绩见后续公告。依据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数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如学科招聘岗位入围体检名额用完,将不再补充名额,还未开考的招聘点也将不再组织该岗位的考核招聘。岗位如有剩余则转入到下一个招聘点继续招聘,最后一个招聘点面试结束后,如仍有岗位剩余,不予递补。体检工作安排在招聘点所在城市,统一指定一家县级综合(或二甲)以上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由入围体检人员负责,原则上在考核结束后1天内完成。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执行(体检表见附件3)。体检合格人员,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书,用于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流转到下一个招聘点。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及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取得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因放弃聘任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务必在2021年7月20日前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提交至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注意:应聘人员务必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阶段活动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应参加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东方实验中学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满5年(含试用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离职、解聘等)的,每服务少1年,须按每年人民币1万元计算付违约金。
(二)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按照当地有关政策发放,另外享受学年绩效考核工资,学年末考核,优秀等次5-6万元,称职等次3-4万元(不与东方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同时享受)。鼓励国家公费师范生报考东方实验中学,一经录用,属海南籍的每人奖励5万元,其他省籍国家公费师范生奖励金额另行商定。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硕士生享受7.2万元的购(租)房补贴,本科生享受5.4万元的购(租)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及条件按照《东方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暂行)》(东办发〔2019〕2号)执行。符合有关条件,东方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可优先安排购买东方市政策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1794
八、本公告由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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