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湖人社发〔2020〕45号)精神,结合吴兴区实际,吴兴区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正式发布。湖州市吴兴区中小微企业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湖人社发〔2020〕45号)精神,现就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法明确如下。
补贴对象与标准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个月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初审。
(3)复核。区级受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在官方网站公示7天。
(4)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拨付补贴资金。
其他
(1)同一毕业生在本市不同企业就业的,由第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
(2)劳务派遣人员不列入劳务派遣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范围。
湖州市吴兴区创新创业平台
减免租金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湖人社发〔2020〕45号)精神,现就创新创业平台减免租金补贴办法明确如下。
补贴对象与标准
经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在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为承租的创业主体减免租金的,可以给予减免租金30%的补贴。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并已按《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湖政发〔2020〕3号)享受房租免收3个月政策的创新创业平台,不列入补贴对象;政府举办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不列入补贴对象。
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平台向所在乡镇(街道)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平台进行初审。
(3)复核。区级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在官方网站公示7天。
(4)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按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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