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位于促进就业的政策
新疆自治区政府实施了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大学生继续升学计划和大学生就业项目拓展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地(州)、县、镇、场支教、支医和扶贫,选拔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公务员队伍,实施村村有大学生工程,为农村建设提供人才;通过高校扩招研究生来使部分即将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继续升学;新增公益性岗位,为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鼓励企业招聘少数民族大学生,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征招高校毕业生入伍,既可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又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开辟新途径。2008年,自治区9所高校与昌吉州人事局签订合作协议书,建立校企合作就业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拓宽高校就业渠道,为企业培养专门人才。
(二)定位于促进就业供给的政策
政府和学校实施了南疆四地(州)500名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免费特培生计划,在5个地(州)、10个县(市)、20个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各院校推行“双证书”(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利用课余和假期举办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强化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汉语言能力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能力;实施就业援助计划,当年9月1日后仍不能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获取就业援助,家庭困难者可接受“一对一”的援助计划。汶川地震后,自治区对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按照“优先安排,重点推荐,保障上岗”的原则,帮助灾区学生就业;自治区教育厅对全国地震灾区在新疆高校学习的灾区学生每人发500元补助金,有灾区生源的高校采取发补助金和生活补贴等措施。
(三)促进就业供需匹配的政策
为更好地提供职业指导,完善信息服务,促进就业供需匹配,区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建设,与国家教育部协调有关部委联合举办了部分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网上招聘活动,实行就业服务活动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招聘会,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和街道、社会劳动保障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专场招聘活动。自治区学联组织自治区高校大学生校友创业报告团,通过邀请就业创业典型作报告的方式,进一步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到基层广阔天地建功立业的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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