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原件均由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各市党委组织部。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次日起2日内,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0年7月6日8:30至7月12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原则上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笔试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取消和减少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职位被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相关市党委组织部通知后,可于2020年7月21日8:30至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0年7月21日8:30至18: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公共科目笔试
选调生笔试与2020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同步进行。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采用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其中申论科目使用B卷。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7日8:30—10月19日8:30。
1.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2.笔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各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市党委组织部通过规定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各市党委组织部以电话或者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报名申请材料。报考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真实且涉及报考资格的,各市党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参照2020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7—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计划与体检考察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和录用
各市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七)岗位分配
选调生岗位由各市党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等多种因素,在本市招考职位范围内统一调配。新录用选调生工作满3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
(八)报到
被录用的选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
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并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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