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如何管理?
答: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并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管理?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3.高校毕业生如何查询和转递人事档案?
答:毕业生人事档案查询,一般可以根据毕业时学校派发的《报到证》上面派遣单位进行查询。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寄到工作单位。已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寄到工作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在学校或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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