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的爆发,对全球经济都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从而带来了市场环境的改变。与此同时,为了恢复经济,国家持续不断的发布稳就业、保就业政策,鼓励灵活就业。
7月6日
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发布了包括“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互联网营销师”等在内的9个新职业。
7月1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7月22日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过去很多人一讲就业就是‘固定工’,现在要转变这种观念。”
7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提出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9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9月30日
人社部发布《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并对共享用工期间的工资发放、工伤责任等问题给出了明确说法。
10月9日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鼓励发展灵活就业,多措并举增加岗位。
广东省
7月30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对象范围;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引导就业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工会和行业协会等途径调解解决纠纷。
江西省
8月31日,江西省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抓紧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
河北省
9月24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若干措施》,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
重庆市
9月25日,重庆市政协聚焦“新经济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开展界别协商,呼吁尽快完善健全社保政策,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陕西省
10月13日,陕西省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支持个体经营发展,拓宽非全日制就业渠道,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在这样的政策引导下,以及市场环境的改变下,灵活用工迅猛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与此同时,市场上也涌现了大量的灵活用工平台。
其实就本质来说,灵活就业是一种能够通过合规的方式帮助企业有效降低成本的用工方式,因此在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艰难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了各类对于灵活用工的支持政策,帮助企业合理降低经营成本,释放现金流,顺利恢复生产。
灵活就业的基本是倡导企业依法纳税灵活用工并非是带着企业一起钻财税的空子,而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帮助企业规划用工结构,将企业非核心、流动率与弹性程度大的员工转化为灵活就业的形式,进而达到帮助企业降本增效的目的。
灵活就业是对企业与员工双向利好的新型用工模式,也是时代所选择的用工模式,只要注意产品与服务的合规性,灵活就业带来的成本降低将帮助企业在经营中提高经济竞争力。
(素材来源于网络 | 侵删)
7月6日
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发布了包括“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互联网营销师”等在内的9个新职业。
7月1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7月22日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过去很多人一讲就业就是‘固定工’,现在要转变这种观念。”
7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提出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9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
9月30日
人社部发布《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并对共享用工期间的工资发放、工伤责任等问题给出了明确说法。
10月9日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鼓励发展灵活就业,多措并举增加岗位。
广东省
7月30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对象范围;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引导就业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工会和行业协会等途径调解解决纠纷。
江西省
8月31日,江西省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抓紧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
河北省
9月24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若干措施》,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
重庆市
9月25日,重庆市政协聚焦“新经济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开展界别协商,呼吁尽快完善健全社保政策,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陕西省
10月13日,陕西省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支持个体经营发展,拓宽非全日制就业渠道,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在这样的政策引导下,以及市场环境的改变下,灵活用工迅猛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与此同时,市场上也涌现了大量的灵活用工平台。
其实就本质来说,灵活就业是一种能够通过合规的方式帮助企业有效降低成本的用工方式,因此在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艰难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了各类对于灵活用工的支持政策,帮助企业合理降低经营成本,释放现金流,顺利恢复生产。
灵活就业的基本是倡导企业依法纳税灵活用工并非是带着企业一起钻财税的空子,而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帮助企业规划用工结构,将企业非核心、流动率与弹性程度大的员工转化为灵活就业的形式,进而达到帮助企业降本增效的目的。
灵活就业是对企业与员工双向利好的新型用工模式,也是时代所选择的用工模式,只要注意产品与服务的合规性,灵活就业带来的成本降低将帮助企业在经营中提高经济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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