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8月26日电(记者肖艳)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等15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政策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意见明确,将重点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致富带头人和非遗继承人。残疾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残疾人稳定就业、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自主创业的,优先给予贴息贷款扶持。
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站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减免不低于50%摊位费、租赁费、押金;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时,除邮政企业收取一定比例的业务管理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免三年摊位费、租赁费,减免不低于80%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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