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日至2002年12月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9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号)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2月份(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5.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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