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就业政策
1.就业扶贫援助补贴
申请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因照顾老人、儿童或病人无法外出务工人员)。
岗位类别:①治安巡防、公共产业巡护等巡防巡护岗位;②养老服务、五保户服务、留守儿童看护等邻里互助类岗位;村寨保洁、河道管护、农村“组组通”公路养护等一线公共服务类岗位;③就业扶贫信息统计收集、就业扶贫服务等协助管理类岗位;④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及各类园区企业;⑤从事刺绣、银饰加工、特色编织、来料加工等居家就业且收入较低的。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
政策截止时间:2021年12月(含12月)。
受理科室:就业科 咨询电话:0854-2918350
2.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人均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受理科室:创业科 咨询电话:0854-2789740
3.自主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带动3个人以上就业,并给予就业人员缴纳保险,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受理科室:创业科 咨询电话:0854-2789740
4.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等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受理科室:创业科 咨询电话:0854-2789740
5.求职创业补贴
①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就业困难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受理科室:就业科 咨询电话:0854-2918350
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省内就业的,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输出到户籍所在省以外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4-276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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