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发《人才政策2.0版》。该项政策聚焦人才关心关注的重点和整体人才环境优化,突出务实管用原则,立足于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赋能,共4个方面,21条措施。
聚焦人才最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把有限资源投入到住房保障、家属安置、子女教育、就医和税收奖励等方面,全面升级加码。一是落户政策宽。所有人才落户零门槛;二是住房保障政策全。满足人才不同需求,在安家补贴基础上,增加了人才周转房和租房补贴政策,提供买、住、租全方位保障;三是家属就业政策优。按照对口相适原则安置,保持职级待遇不变;四是子女入学照顾面广。对人才区分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五是就医服务分级全覆盖。E类以上人才及配偶子女享受“门诊和住院绿色通道服务”,C类以上人才享受贵宾服务;六是首次提出个税奖励。对重点企业缴纳个税多的企业高管,按照实缴个人所得税额同级政府留成部分给予年度奖励;七是薪酬提级。对事业单位中获得国家级、省级称号人才分别高定2级、1级工资,将E类以上人才绩效工资上浮10%-30%;八是特殊评价。专门建立乡土人才评价制度。对贡献突出人才和县乡基层一线人才实行特殊职称倾斜政策;九是专享激励。对贡献突出人才,在参加各类人才评选时,给予优先推荐,定向倾斜。
聚焦优化用人主体引才、留才、聚才环境,最大限度为用人主体放权松绑、降低成本。一是下放人才招聘和职称评审权。将职称评价权直接下放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长春新区等国家园区和人才密集用人单位。将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权,直接放到事业单位,可不占本单位岗位数量。二是放宽柔性引才、技能培训补贴条件。对柔性引才产生场地、设备等投入的,给予一定资助,发给“人才飞地”聘用人才的奖励和报酬不计入税基。放宽大企业大项目培训补贴发放条件。同时对参加省以上技能大赛的企业和技工院校一事一议、分类分级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聚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全方位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政策资金支持。一是最大力度奖励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让或作价投资的,拿出转让收益或股权中的70%用于奖励;对自行转化或合伙转化的,连续5年拿出10%的利润用于奖励,目前全国最高。对在本省转化落地项目给予100万元-1000万元的定向股权投资。二是全面提升项目扶持的精准度。对高层次人才主持的优质项目和填补空白的项目,给予50万元到100万元的资助;对青年人才团队中表现突出的,给予10万元到50万元的资助,用于场租和贴息等方面。同时,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税收优惠支持。
聚焦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和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建立人才政策落实联席会议机制,人才分类,设立“人才服务专窗”,开通人才服务热线,搭建人才供需、预警和政策发布平台,定期公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等内容。(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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