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2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就业见习工作,加强就业见习平台建设,扩大就业见习范围,搭建好大中专毕业生与社会接轨的桥梁。结合长安区就业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就业见习新政策分享给大家,如有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失业青年及企业都可以前来申请。
就业见习工作一共分为两部分:第一是就业见习基地,以企业为主体,为广大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场所。
第二是就业见习人员,以未就业毕业生、失业青年为主体,为广大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发放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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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相关政策:
1、凡在本行政区域能够提供良好就业见习场所,具备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提供有质量的就业见习岗位。
2、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均可申报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3、申报单位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正式员工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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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业见习人员相关政策
1.就业见习人员范围,凡符合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3.见习补助:每月1200元、统一买25元意外保险。
4.见习时间:3-12个月
5.提供材料:
①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④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
⑤就业见习承诺书(个人)
⑥1张1寸免冠彩照
⑥西安银行卡卡号复印件
6.报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青年南路18号(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5294016
就业见习工作一共分为两部分:第一是就业见习基地,以企业为主体,为广大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场所。
第二是就业见习人员,以未就业毕业生、失业青年为主体,为广大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发放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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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见习基地申报相关政策:
1、凡在本行政区域能够提供良好就业见习场所,具备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提供有质量的就业见习岗位。
2、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均可申报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3、申报单位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正式员工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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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业见习人员相关政策
1.就业见习人员范围,凡符合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3.见习补助:每月1200元、统一买25元意外保险。
4.见习时间:3-12个月
5.提供材料:
①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④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
⑤就业见习承诺书(个人)
⑥1张1寸免冠彩照
⑥西安银行卡卡号复印件
6.报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青年南路18号(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529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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