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RSJ.HUAIAN.GOV.CN
2021年就业政策服务指南
认定对象
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本人《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还应按照不同认定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并填写《淮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申请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行本人自主申请、社区人社基层平台受理、街道(乡镇)人社基层平台审核、县(区)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认定。取得本地《居住证》的大龄、残疾、低保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外来人员,可在常住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其他人员在户籍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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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咨询电话
市 直 83612121
清江浦区 83516551
淮 阴 区 80830692
洪 泽 区 80927795
淮 安 区 83328811
金 湖 县 86896852
盱 眙 县 80910753
涟 水 县 82380578
经济开发区 8361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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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朱云 罗南
审核:王永亮
编辑:黄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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