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宁德市纪委监委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综合后勤保障(小车驾驶员);
2.人数:2名;
3.要求: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保密意识强,纪律性强;
②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④持有小型机动车驾驶证C1 (驾龄5年以上 );
⑤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⑥在宁德市城区有固定居所,身体健康,能适应值班、加班等工作;
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食宿自理,试用期1个月,录用后工资待遇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宁德市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4月3日;
2.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宁德市纪委监委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可添加小猎微信号:zlrcw0593获取,填写完毕后,需附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3.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络报名、邮寄报名及现场报名;
4.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566421237@qq.com,邮件主题填写格式如下“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或整理成压缩包微信发送给小猎;
5.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劳务派遣公司(邮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6.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至派遣公司;
7.报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1幢1001(厦门银行10楼);
8.联系方式:0593-2990001/2926882(冯女士);
9.审查说明:应聘者的报名材料由用工单位审查,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宁德市劳务派遣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具体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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